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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海口將投放100輛電召出租車
  服務費每次擬收5元或8元
  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海口市政府瞭解到,相關部門已批准同意海口市公交集團有限公司投放100輛電召出租車。此類出租車將採用中高檔汽車,車身顏色區別於常規出租車,電召服務費擬每次收費5元或8元。記者 蘇鐘
  記者昨日從海口市政府瞭解到,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近日已批准同意投放100輛電召出租車。與市民經常乘坐的出租車不同的是,電召出租車不會上路攬客,而是按照統一平臺的調度預約,為乘客提供服務,沒有業務時會回到調度點等候。而且投放的車輛檔次較高,採用中高檔汽車,主要面對酒店客人、散客或有特別需要的市民。經營模式或收費標準均與一般出租車不同。
  不得從事蹲點候客、揚招服務
  投入電召出租車是為了補充和滿足市民的出行需求,屬於為民辦實事的民生工程。按規定,此批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許可期限為8年,車輛使用年限為8年,經營權期限屆滿,車輛退出營運市場,經營權證由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無償收回。車身顏色區別於常規出租車,體現電召出租車的特色。經營模式採取“公車公營”、“員工化管理”、風險共擔、利潤共享的經營模式,車輛只能用於電召和預約服務,不得從事蹲點候客、揚招服務。
  “電召出租車接送完一單服務後,按照規定將回到調度點等候下一個電召服務,而不是像一般的出租車一樣在路上撿客。私下招攬客人的行為是不允許的,必須服從電召平臺的統一調度。”記者昨日獲悉,海口市首批電召出租車服務費每次擬收5元或8元(距離最近電召調度點8公里以內5元、8公里以外8元),計價器收費標準按目前常規出租汽車收費。
  下一步還將推行短號服務
  為了方便市民,海口將要求經營單位建設軟硬件平臺,全市範圍內設置8-10個電召出租車調度點。按規定,海口市公交集團有限公司須於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車輛購置,並辦理相關手續後投入營運。具體方案報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審批同意後,再組織實施。下一步海口還將推行統一的短號服務,調度平臺接到市民的預約後,可通過車輛定位系統,查找距離該客人最近的車輛,減少市民候車時間及車輛營運成本。  (原標題:服務費每次擬收5元或8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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